沈南月点头,开车离开。</p>

芦笙捂着肿得老高的脸,转身进了小区。</p>

她皮肤嫩,稍微用点力就会红,林思菀用尽全力的一巴掌,直接让她的脸又红又肿。</p>

毫不夸张地来说,刚刚在公司的时候,她都尝到了嘴里的血腥味。</p>

想到这里,她就气得牙痒痒。</p>

早知道她平时就该多锻炼,林思菀的脸上可没有肿得这么严重!</p>

她愤愤想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家门口。</p>

掏出钥匙开门,却发现门里面反锁着。</p>

霍煜晨在家。</p>

她敲了敲门,“霍煜晨,我回来了。”</p>

门内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房门打开,露出男人绝色的容颜。</p>

他穿着新买的男士家居服,黑色,面料柔软矜贵。</p>

是霍煜晨用她的钱买的很贵的牌子。</p>

几千的衣服她想都不敢想,这该死的男人不是花自己的钱就非常随意。</p>

看着就烦!</p>

芦笙没好气地推开男人挤进家里。</p>

“脸怎么了?”</p>

身后传来男人清冷的询问。</p>

沙发床已经被收了起来,芦笙将单人沙发上男人叠好的被子扔到沙发床上,兀自坐下,给自己倒了杯水。</p>

“被一只发疯的狗扇了。”</p>

水是温热的,她喝了口,心中的气倒是减了不少。</p>

霍煜晨坐到芦笙对面,看着她红肿的右脸,眸子一如既往的清冷,又像是陷入了沉思。</p>

芦笙则是瞥了眼霍煜晨叠的被子。</p>

“外国人好像没有叠被子的习惯,你这是在A国学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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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