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辩论稿:责任大小应该与能力挂钩(2 / 2)

从社会角度而言,当我们倡导责任大小与能力相挂钩时,有能力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我们的社会会更加有温度,更加美好。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责任大小应该与能力挂钩。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没有办法量化能力,我们只能通过一些外在的表现来进行判断,不能够泛泛而谈,只有在特定的情境下我们才能比较出能力的大小。

例如公司面试时能够通过学历、工作经历、临场表现等判断面试者的能力,从而选择最优者。在挑选参加乒乓球世锦赛的人员时,我们会选择专业运动员,而不是一个普通人,因为专业运动员在乒乓球这一领域能力更强。

累进税制:随着课税对象数额或者相对比例的大小而分级规定且逐级提高的一种递增等级税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

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只有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完全行为责任人

精神病患者

《孟子》中的《尽心章句上》中有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方认为责任大小应该与能力挂钩是因为我们倡导能力大的人承担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这样我们的社会会更加有温度。如果“人人自扫门前雪,何管他人瓦上霜”这种想法大行于示,这个社会将会何其冷漠。当好人的定义从“帮助他人”转变为“不妨碍他人”,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能者多劳”看似也实际上可能会使有能力的人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但实际上是身份与职责的混淆,是将概念偷换后的结果,具体点就是,一个爸爸再怎么能干也不能给孩子喂奶,一个歌手唱歌再好听也不代表它能够演戏,这其实不是责任与能力的关系,因为这个责任,已经超出了我根据能力选择的角色本身。

请问,我国的累进税制怎么解释?我们每个人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多有少,这又是根据什么制定的呢?事实上,我们还是讲责任大小与能力想挂钩。

现在我的身份是一名大学生,然后我有一天突然想到,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想去看看这个世界,我要去流浪,我要放弃学业,我要去追求自由,请仔细想想,我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国家、父母、老师倾注了多少心血培养我们,一句自由就可以抵消吗?如果每个人都不承担相应的能力,我们的社会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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