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都是因为焰灵姬而起。
焰灵姬的出现对于明珠来说,是一个莫大的警醒,因为焰灵姬足够漂亮,有出现的太过突然,又得到了太过特殊的对待。
从焰灵姬身上,明珠看到了嬴政最喜欢的东西。
焰灵姬有着不输于明珠的妖娆,有着与红莲相似的娇憨, 有着与芈蝉相似的纯净,这样的女人,或许在秦王宫之中,未必是最漂亮的,但绝对是嬴政最喜欢的。
而这样的一个女人,出现的是那么突然,突然到明珠不曾做出一丝准备。
“焰灵姬是第一个,但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 天下之大, 谁也说不准会出现什么样的人。”明珠自语道。
“所以,我之前的那种想法是错误的,我自豪的东西,别人也可以有,我若是想要在秦王宫之中,一直拥有自己想要的地位,除了自己的这具身体之外,还需要其它的东西。”明珠思索道。
“现在看来,真正聪明的是那位鲵美人,不对, 也许不是她太聪敏,而是大王对她太过宠爱, 如此才为她准备了一切,女儿与兴乐宫。”明珠道。
“不过, 好在我也不是那么废物, 大王也为我准备了东西, 夜幕,对于我来说, 这是一个测试,但也是一个机会,是大王给我的机会,我必须抓住这个机会。”
“夜幕,翡翠虎吗?一头猪而已,不过,这头猪倒是倒是可以养一养,毕竟,当年的韩安已经对他放过一次血了,此时若是杀了,也没有多少油水。”明珠的视线落在竹简上的一个名字,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
钱财,在任何地方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东西,它可以无用,但你绝对不能没有。
“金钱与女色,人性之中的两种欲望,那么女色又在哪里?”明珠思索着从新打开一卷竹简, 上面出现了一列列人名, 在其卷首的位置, 写着‘百鸟’两字。
“鹦歌, 鹦本就擅言,以此为名,又带了一个歌字,想来是擅歌了,我这里似乎还缺少这么一个擅歌的人。”明珠注视着出现在竹简上第一列的名字,陷入了某种沉思。
“女人吗,不要总想着打打杀杀,鹦还是需要一个鸟笼才好,而世间的鸟笼又有哪一个能够与这座宫殿相比呢?”明珠笑道,已经将‘鹦歌’两字书写在了一片单独成列的竹简上。
在明珠的奋笔疾书之中,时间缓缓的流逝着,不知何时,当明珠的书案上的竹简全部消失在她的脚下之时,透过窗户,一道清晨的阳光洒落进来。
“竟然已经天亮了吗?好久好久不曾这么用功了。”迎上清晨的阳光,明珠站起身,舒展了一个懒腰。
差不多可以休息了。
······
随着颍川郡彻底陷入平静,受邀而来的五国之王纷纷告辞,新郑虽然不错,其也得到了足够的礼遇,但在这里,终究还是要低人一头,哪里有在自己国中来得自在。
只不过,在这些人有着一个人终究是例外的,那就是齐王建,比起赵王偃等人,这位齐王可要轻松多了。
自幼就从未离开过临淄的他对于新郑可是相当的好奇,而且,赵王偃等人那般的压力在他这里也不多,因此,当将除了燕王喜之外的赵王偃等人一一送出新郑的地界之后,这位齐王建一点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而嬴政对齐王建也是极为礼遇,每日一小宴,三日一大宴,实实在在让齐王建体验到了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这一天,齐王建再次受邀来到王宫之中,不过,这一次,他却没有看到舞姬,反而看到了一身便装的嬴政。
“秦王这是要出宫?”齐王建看着一身麻衣的嬴政,带着几分惊讶道,自己明明是受邀而来,怎会出现现在这般情况。
“今日不在王宫之中邀齐王饮宴,我们去另外一地。”嬴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