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覃岭王求和(1 / 2)

作为摄政王世子,他自小聪颖过人,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诗词歌赋看过少说八千本,若真有这么个“韩老前辈”,不该至今寂寂无名。</p>

云煌国的官场的基本盘就是世家,百分之九十九的官员都是世家子弟,平民、仆人没有出头晋升渠道,极少数有文才的平民,会大着胆子当街拦住世家勋贵的车架“献诗”“献书”,如果得到青睐,就能顺利被世家收为徒弟,得到举荐,进入云煌官场。</p>

当然献诗成功的只是凤毛麟角,大部分都会被当街打死打残。</p>

慕听雪笑道:“该用早膳了。”</p>

转移话题。</p>

婢女送来了适合慕无涯的新衣服,凇江棉布的软料,尺寸稍大,穿在身上正合适,不会因为过于贴身紧绷而擦到背部伤口。</p>

慕听雪一手牵着一个团子,去了用膳的厅堂。</p>

早膳算不上丰盛,就是普通的小米南瓜粥,四个竹屉笼冒着蒸蒸白气,一笼豆沙包,一笼肉包,一笼荷叶米粑,一笼蒸饺,再配上两盘咸香的酱菜,龙泉窑双鱼耳瓷盅里盛着紫苏汤。</p>

只要慕听雪在,泽宝就不挑食,呼噜呼噜地喝养胃的紫苏汤。</p>

慕无涯有些不敢动筷,却控制不住地偷偷咽口水。</p>

他从没坐过主人的餐桌,一直以来吃的都是又冷又硬的黑馒头,这样又大又白的包子他以往只能远远看着。</p>

慕听雪见状,给两个宝,每人夹了个大包子。</p>

“吃吧,就把这儿当自己家。”</p>

末了,又对十分拘谨的慕无涯道,“我既然从二房那边把你要过来了,日后你就跟着我好了,做我的孩子。”</p>

论如何跳过男人,直接拥有一个美貌的萌宝?</p>

慕听雪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p>

慕无涯捧着大肉包,狠狠咬了一大口,眼眶微红,闪出了泪星:“好烫……”</p>

他抽了下鼻子。</p>

烫得眼泪都出来了。</p>

“大小姐,覃岭王府来人了。”</p>

饭吃得差不多了,一娇小玲珑的青衣丫头走了过来,恭敬地汇报着。</p>

慕听雪放下筷子:“谁?”</p>

“是景大人,他带着王妃御用的马车,前面儿是八骑护驾的士兵,后面也有八名随从,排场十分煊赫,说是要迎您回去的。”</p>

原主有三个丫鬟,一个叫鸳鸯,聪明伶俐;一个叫青鸟,擅长养花;还有一个叫雀雀。</p>

都是从小服侍原主的,数十年的主仆情谊。</p>

原主嫁给覃岭王府为妃,三个贴身丫鬟一起陪嫁过去,但覃岭老王妃,也就是原主的婆婆疯狂找茬,说商人家里的婢女低贱不懂王府规矩,先是以琐事为由,打死了雀雀;又随意寻了个错处,把鸳鸯和青鸟卖到了花街甜巷,至此原主在婆家彻底落入孤立无援的境地。</p>

也亏得原主有钱。</p>

花了大价钱,偷偷把鸳鸯和青鸟赎了出来,送回了娘家,好让她俩有口饭吃。</p>

眼前这个来汇报的青衣丫头,正是青鸟。</p>

她身上自带一股花草的清香,面容清秀,若空谷幽兰。青鸟平日里很沉默,不是在养花就是在锄草,唯独在跟主子说话的时候,死气沉沉的眼睛才会发光。</p>

“景阳?”</p>

慕听雪略一思索,就从原主记忆中,找到了对应者——年少有成的金吾卫中郎将,长相颇为英俊,皮肤黝黑,一身腱子肉,武艺高强,是个十分可靠实心办事的下属。</p>

谢邑很是器重景阳,不仅仅因为景阳替他挡过刀,更因为此子有领兵之将才。</p>

“是。”</p>